炎亚纶确定获缓刑3年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8月20日,岛内知名艺人炎亚纶在因拍摄并持有未成年人不雅视频被判处缓刑后,向法院申请发还被士林地检署扣押的电脑等个人物品,但这一申请被士林地方法院驳回。

据报道,炎亚纶在2023年6月遭到一名受害者的指控,称其未成年时期曾与炎亚纶交往,并被对方拍摄不雅视频后外泄。检察官调查发现,炎亚纶在2017年认识当时未满18岁的受害者,并在明知对方未成年的情况下,在住处持手机拍摄与受害者的不雅视频,并发送给网友。因此,炎亚纶被依法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炎亚纶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与受害者达成了调解协议,履行了部分款项。受害者也表示愿意给予炎亚纶缓刑的机会。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判处炎亚纶其中两项罪名应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另一项罪名判刑4个月(不得易科罚金),均缓刑3年。由于上诉期限已过,炎亚纶的缓刑判决已经确定。

然而,炎亚纶在缓刑判决确定后,向法院申请发还被士林地检署扣押的电脑等个人物品。对此,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由于炎亚纶的判决已经确定,案件不再由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因此法院没有权责发还炎亚纶的个人物品。此部分应由士林地检署执行科检察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处理。因此,炎亚纶的申请被驳回。

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艺人道德和法律责任的关注。作为公众人物,艺人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同时,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法律都应该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

总之,炎亚纶申请发还被扣物品遭法院驳回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无论身份地位如何,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同时,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应该保持警惕和零容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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